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★ 旁針刺、齊刺、揚刺、合谷刺的針數,主治及其手法 (多針手法)
名 稱 |
針數 |
主 治 |
手 法 |
傍針刺 |
2 |
治時間較久之痺症 |
直刺傍刺各一,以治留避久居者 |
齊刺 又名三刺 |
3 |
寒氣稽留面積雖小而深之痺症 |
一針直刺穴中,另二針夾刺兩旁,三針齊下 |
揚刺 |
5 |
寒氣稽留面積較大而淺之痺症 |
穴之正中下一針,穴之周圍下四針,而浮泛上舉 |
合谷刺 |
3~4 |
肌痺症 |
攢合刺於附骨分肉之間,分向左右,如雞足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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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稱 |
主 治 |
手 法 |
皮 |
毛刺 |
毛刺者,刺浮痺、皮膚也 |
淺刺皮毛之間 |
脈 |
經刺 |
十二經脈有病,各於本經脈取穴治之 |
經刺者,刺大經之結絡經分 |
絡刺 |
絡脈瘀滯,宜刺其血絡,去其瘀血則癒 |
絡刺者,刺小絡之血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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腧刺 |
刺諸經滎輸,指十二經之井、滎、俞、經、合穴;藏輸指五臟在背之俞穴 |
輸刺者,刺諸經滎輸藏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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肉 |
分刺 |
肌肉之近骨者名曰分肉,治邪在分肉 |
分刺者,刺分肉之間也 |
筋 |
關刺 |
刺四肢筋肉之盡端,而治筋病 |
關刺者,直刺左右盡筋上,以取筋痺,慎勿出血。或曰淵刺,一曰豈刺 |
骨 |
短刺 |
治療骨間疾病 §短者→乃漸漸深入之意 |
短刺者,刺骨痺,稍搖而深之,致針骨所,以上下摩骨 |
名稱 |
主 治 |
手 法 |
半刺 |
宣泄皮毛之邪氣 |
淺內而急發針,無針傷肉,如拔毛狀,以取皮氣 |
直針刺 |
治療淺部之寒邪 |
刺針時先將腧穴部位之皮膚提起,然後將針延皮刺入 §直者—乃與皮膚平行之意 |
浮刺 |
治受寒而肌膚緊張之疾 |
傍入而浮之,以治肌疾而寒者──斜針法 |
恢刺 |
治神經痙攣症 |
直刺旁之舉之,前後恢筋急,以治筋痺 |
輸刺(五刺之一法) |
治骨痺 |
直入直出,深內之至骨,以取骨痺 |
★ 九針主治:
名 稱 |
長 度 |
別 名 |
功 用 |
主 治 |
1.鑱 針 |
一寸六分 |
今箭頭針 |
欲淺刺而不令深入 |
邪熱病在頭身皮膚 |
2.員 針 |
一寸六分 |
今絮針 |
利導分肉 |
邪氣在分肉之間 |
3.鍉 針 |
三寸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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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於用補 |
邪在脈中 |
4.鋒 針 |
一寸六分 |
今三稜針 |
瀉熱出血 |
時氣溫熱瘤邪 |
5.鈹 針 |
四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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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之取大膿 |
寒熱相搏,或邪氣鬱於榮衛,凝滯不通 癰疽膿成 |
6.員利針 |
一寸六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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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稍深刺 |
虛邪客於經絡,而為暴痺與走注歷節痛 |
7.毫 針 |
一寸六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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刺寒邪痺病浮淺在絡 正氣不足者用此刺之 |
邪客經絡,而為痛痺,邪氣輕淺者 (寒熱痛痺) |
8.長 針 |
七寸 |
今環跳針 |
取深邪遠痺 |
虛邪深入,內舍於骨解腰脊節腠之間 |
9.大 針 |
四寸 |
古之燔針 |
通瀉關節,使關節利 |
周身淫邪,或風或水,溢於肌體,留而 不能過於關節,壅滯為病(關節痺) |